惠及10余萬人 瀘州實現(xiàn)臨時居民身份證“跨省通辦” 了
從11月28日開始,瀘州市公安機關全面實行臨時居民身份證“跨省通辦”。省外流動人員首次申領、換領、補領身份證時,可享受該便民措施。
“全面實施‘跨省通辦’后,申請辦理的流動人員在三個工作日內就可拿到臨時居民身份證,便捷多了!”龍馬潭區(qū)公安分局紅星派出所戶籍民警顏虹靈介紹說。
簽發(fā)后3日內,即可在居住地領到同步制發(fā)的臨時居民身份證。如此高效的服務,解決了不少人的燃眉之急。目前,我市各派出所戶籍窗口均可辦理臨時居民身份證“跨省通辦”業(yè)務。辦理時間為周一到周五正常辦公時間,法定節(jié)假日除外。
顏虹靈介紹,在11月28日政策出臺之前,派出所只能辦理正式身份證,臨時居民身份證只能回到原籍辦理。實行臨時居民身份證“跨省通辦”后,前來紅星派出所戶籍窗口辦理該業(yè)務的人員較多,特別是給周邊的高校學生、務工人員等外來流動人員帶來了方便。
記者從我市公安機關了解到,實行臨時居民身份證“跨省通辦”后,可惠及外省來瀘人員10余萬人。
記者 黃江 秦德莉
新聞多一點
1.哪些情況可以辦理?
答:公民異地申請領取、換領、補領居民身份證期間急需使用居民身份證的,可以憑《居民身份證異地受理登記表》向現(xiàn)居住地公安派出所申領臨時居民身份證。
2.該措施適用的對象范圍?
答:在四川省內居住、就業(yè)、就學的重慶市、貴州省、云南省戶籍居民。由本人申請;未滿16周歲公民、無完全民事行為能力的人由監(jiān)護人代為申請。
3.該到何處辦理該項業(yè)務?
答:全省各地辦證中心、戶籍派出所。
4.什么情況下不能辦理該項業(yè)務?
居民身份證跨省異地受理信息未經戶籍地公安機關審核簽發(fā)的,不予辦理臨時居民身份證。